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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开证申请人委托我行开出的进口信用证,在单证相符需对外付款时,发生临时资金短缺,我行可以在保留对开证申请人追索权的前提下,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进口信用证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进口代收押汇:是指我行作为代收行在收到国外托收项下单据后,在保留对进口商追索权的前提下,代为对外付款同时放单给进口商。我行的进口代收押汇仅限于在即期付款交单(D/P)的托收单据项下办理,且单据包括全套物权单据。进口代收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汇出汇款押汇(进口T/T押汇):是指对于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进口业务,我行根据进口商客户的申请,凭其提供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先行对外支付,从而向进口商客户提供90天以内短期资金融通。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2、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4、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适用于有贸易进口业务需求、进口货物符合国家外经贸政策和我行业务要求的公司类法人客户。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我行有足够授信额度;
3、企业信用等级或资产负债率情况较好,信用记录良好,无欠息、呆滞、呆账贷款;
4、企业制定并落实了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的有效措施,且货物销售周期与押汇期限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