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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有货物贸易外汇或跨境人民币收支业务需求的企业可通过我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名录登记业务需来我行总行或分行国际业务部现场办理,需携带《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等,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如有疑问,请致电0546-7666686或我行各分行国际业务部。

特此公告。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