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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业务安全性,我行将于2016年4月23日启用电子印章。新启用的电子化印章与原实体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印章样式如下图所示:

“业务专用章”用于柜面打印的联机业务凭证。该印章内嵌12位业务验证码,客户可通过东营银行柜面、官方网站、微信银行、手机银行渠道,输入该验证码进行查询验证。
“受理专用章”用于柜面业务受理,不作为入账依据。
“电子回单业务专用章”用于通过柜面打印的电子渠道办理的业务回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东营银行的信任和支持!特此公告!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