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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银行供应链系统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8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满足采购要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服务期限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期限要求。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倾向性,排它性,指定性。
论证专家:郭培德、孟小锋、孙前进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9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sdtzdongying@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联系电话:0546-8012018),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与府前大街交汇处北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3.监督单位: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
监督电话:0546-8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