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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银大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银大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采购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银大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东银大厦直饮水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直饮水设备及控制系统等,计划投资约160000.00元。本项目共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代理证明原件(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且先到者为准);

      (5)所投直饮水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直饮水设备国家级或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所投直饮水设备使用的水处理材料须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后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到场的)的原件;

      (三)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代理证明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四)国家级或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直饮水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加盖生产直饮水设备厂家公章的直饮水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发证机关官网截图);

      (五)国家级或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直饮水设备使用的水处理材料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加盖生产直饮水设备厂家公章的直饮水设备使用的水处理材料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发证机关官网截图);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向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实验楼206室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

      六、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营银行网上发布。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东营银行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