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动产质押贷款(货贷通)

一、产品定义

  货贷通(动产质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作为出质人,以其自有的、经我行认可的动产作质押,交由我行认可的监管公司保管,向我行申请办理的信贷业务。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保函及信用证等。

二、产品特点

  该业务实现了申请人、银行和物流企业的三方共赢。

  1、申请人。

  (1)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担保方式,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2)可作为质押物的货物灵活多样,盘活企业存货资产,降低企业因增加存货带来的周转压力。

  2、银行。

  (1)解决中小企业担保能力弱的问题;

  (2)拓展了质押授信业务的品种和渠道,具有较广泛的适应性,提高银行市场竞争力;

  (3)质押物是经慎重选择的变现能力强的物品,降低了申请人违约风险;

  (4)借助监管方优势,化解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

  3、监管方。

  (1)强化与银行合作,有利于自身与银行的业务发展和整合;

  (2)增加服务功能,吸引多种类客户,增加附加值,提高综合收益。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企业或生产企业,动产由申请人合法拥有,不存在所有权、债权等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和争议。